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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海哈尔滨新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0 151 次浏览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08.62万元,同比减少3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9.29万元,同比减少6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65万元,同比减少104.97%。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减少主要系总体单位研制任务及交付计划向后调整,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企业延期复工复产,导致公司产品交付及验收向后延迟,致使本期收入减少,相应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年减少。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启动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围绕不同类型的光学制导导弹全生命周期展开业务,同时拓宽其他应用领域,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现状、规律、特点、趋势与国防科技工业总体保持一致,所处行业将保持一定的高景气度,党的十九大着眼于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三步走”的战略安排,同时随着十四五规划建议指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以及建军百年的逐步临近,武器更新换代的要求不断提升,导弹产业链等高科技武器装备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公司在光学制导系统、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光电专用测试设备以及激光对抗系统等领域拥有着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并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引领产品技术进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实施以2020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800.00 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3.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上述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 10,000 万股计算,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一家将像方扫描成像制导技术、多光学波段合成技术等先进光电技术应用于光学制导类武器研制的企业,致力于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武器系统研制等领域,专注于为武器系统研制提供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激光对抗和光电专用测试等方向的高精尖组件、装置、系统和解决方案。公司产品主要包括:

  公司具备研发多种型号可见光、红外、激光、多模复合光学制导系统的能力。实际控制人康为民先生在国内提出了基于像方扫描原理的光学成像制导新技术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并实现了工程化应用;通过像空间的小范围扫描解决了物空间的大视场成像问题,保证了光学制导系统在高速条件下可获得满足识别与跟踪要求的高质量图像,从而保证武器装备的命中精度。公司成功将直接稳像技术应用于光学制导,并研制出原理样机,应用于某重点型号装备,提高了搜索作用距离。公司经过多年持续研发创新,在非恒温场光学无热化和无压化设计、高速扫描稳像、低成本成像导引等关键技术取得不同程度技术突破,并实现工程化应用,公司多项关键技术有效支撑了多个重点导弹型号任务的研发、生产和装备。

  公司的光学制导系统主要分为光学成像和非成像制导两种类型,成像制导类产品包括中波红外成像、长波红外成像、可见光成像制导及复合制导;非成像制导产品目前主要指半主动激光制导。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公司研发并批量配套光学制导组件、装置和分系统。

  公司将多年研发多光学波段合成技术红外动态目标/场景生成技术、多数字微镜阵列并联合束技术、短积分时间内红外动态景象生成技术、薄膜式波束合成技术用于模拟仿真设备的研制,模拟仿真设备/系统可用于武器装备研制的全过程,应用于武器装备研发的不同阶段。产品具有景象逼真、模拟干扰种类多、高空间分辨率、高对比度、高灰度级、模块化程度高、通用化功能强等特点,已成功应用于多个重点导弹型号的研制,并可根据需求的变化进行升级,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产品包括可见光光学成像制导模拟器、星模拟器、太阳模拟器;红外中波、长波光学制导模拟器;激光单通道、多通道模拟器等单波段模拟仿真设备;红外-可见光、红外-紫外、红外-激光、红外-雷达等多波段复合制导模拟仿真系统;配合被测目标的需求,研制多谱段模拟仿真设备,细分了仿真的能量辐射信息。可以逼真地模拟复杂作战场景,应用于先进武器系统的研制,有效缩短武器装备的研制周期、降低研制成本、减少试验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已研制四代系列产品,部分指标超过国外同类产品,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公司在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领域持续不断的创新能力使公司与军工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国防军工领域得到客户高度认可,为多型装备的研制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激光对抗应用需求,公司攻克了激光空间合束技术、基于同波段的激光发射/接收成像共口径设计技术、热效应控制补偿技术、激光杂散光抑制技术、ATP技术、小型化激光红外干扰技术等关键技术难关。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国内多台套激光发射系统的样机研制工作,突破多项关键技术难点,技术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实现在动平台上对运动目标进行成像、捕获、跟踪和瞄准,并完成精准毁伤。可为多平台、多领域、多任务高功率激光对抗系统的研制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对打造国防新利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公司在光电专用测试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方面,拥有丰富的研制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基础。研制成功多类型光学标定仪和光电测试仪,可适应总体单位及军方等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满足包括可见光、红外和激光等不同波段光学制导系统检测的要求,其中多款光电专用测试产品已实

  现批量生产,为导弹定型、批产贮存和发射各环节提供测试技术支持和装备支撑,具备检测精度高、光谱覆盖范围宽、操作便捷、性能可靠等优点。目前已完成10余项重点型号导弹的配套任务,为多个型号的武器系统提供可靠的光电检测装备保障。

  公司具备将光电专用测试设备系列化、模块化的能力,并不断向光电专用测试类设备的“小型化、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方向发展。

  公司将多年积累的先进军用技术向其他领域转化,结合自身在光电领域的研发优势及市场需求,针对电力检测、森林防火等民用领域进行了产品开发。其中针对电力系统的多光谱智能巡检系统成功应用于变电站的运维监控,通过试点验收后,2020年实现了在电力系统一定规模的销售,并完成项目的交付验收;同时也配合电力系统的需求,研发了系列产品。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在年初迅速完成人体测温设备的研制,应用于学校、火车站、政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抗击疫情发挥积极作用,并将该类产品作为公司民用产品系列之一。在森林防火领域,实现了少量销售,同时完成了南方自然环境下的试装及软件的升级。

  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研发;设计验证成功后,按照相关设计,采购原材料、零部件等物料,加工为半成品;经过检验、装调、测试等环节,完成产品的制造并销售给客户。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即为公司的盈利来源。

  公司依据产品销售订单,分解为采购任务并采购相关原材料,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光学材料、金属原材料、电气元件、软件和结构件等。

  公司军用产品实行“以任务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公司生产模式适应军工领域多品种、小批量、短交期、严要求的特点。

  报告期内的民用产品,公司按市场预估制造一定数量的产品库存,用于市场销售;当库存数量低于安全库存时,内部下达计划进行生产。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军工领域,其特点是客户对产品可靠性、产品一致性、归零溯源能力、支持服务能力要求极高,为保证与客户沟通的有效性,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公司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

  其他应用领域产品因报告期内尚处于市场开发和推广的阶段,需保持与客户的直接沟通对产品进行生产及调试,后续随着产品的推广,将采用直销、代理及经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

  公司采用统收统支的结算模式,总部设立财务部,对所有收入和支出进行统一管理。型号配套产品有价格管控要求,按暂定价签订合同并核算,待军方审价定价后,再与客户签订补价合同或最终总价合同,并对收入进行调整。

  国防科技工业作为战略性产业,是国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也是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公司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作为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发展现状、规律、特点、趋势与国防科技工业总体保持一致。

  当前,我国军队正处于信息化建设关键阶段,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的核心技术是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其不仅可以显著提高军队指挥作战的效率,而且可以极大提升军队获取战场信息的丰富度,有效地获取、处理和利用信息成为现代战争中各方争先抢占的战略制高点。因此,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加速和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深入,我国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通道。

  国际经济环境仍将较为严峻,强国必先强军,在中美等大型经济体战略博弈加剧的背景因素下,未来我国军费支出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建成世界军队”的目标,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确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战略能力有较大提升;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军队。随着我国国防信息化建设持续加速,国防信息化建设支出占军费支出比重将保持稳定甚至增加,军工电子信息产业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多因素推动国防财政支出稳定增长,带动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增长。

  公司其他应用领域属于光电行业,光电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能够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自主创新水平、增强自主发展能力。2010年10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力争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左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用领域产品为应用于电网的多光谱智能监控设备,电网2019年工作会议提出“2019-2021年是电网建设世界能源互联网企业的战略突破期,到2021年初步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到2024年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的目标,后续几年发展空间巨大。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森林防火的预研和试点,林业局、发改委、财政部于2016年12月26日发布《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规划总投资375亿元,主要用于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系统建设等领域。2019年应急管理部通报: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2,345起,其中重大火灾8起、特大火灾1起,受害森林面积约13,505公顷。我国的森林防护任务非常艰巨,森林防火技术和装备还需要快速发展。

  军工电子信息产品涉及国防安全,根据战略需要,在国产军品技术指标和产品质量与进口产品一致的前提下,军工客户优先选用国产军品。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确定性较强,美方多次针对我国核心信息化企业采取不公措施,直击我国自主可控和核心部件国产化率较低的痛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和大国竞争造成了国际格局的严重割裂,政治局势不稳定因素迅速增多,科技竞争博弈加剧演化,对世界国防科技创新发展产生了巨大挑战。以美国为代表的主要排除疫情肆虐、政治暴乱、军事斗争压力加剧等诸多困难因素,依然强力推进国防科技创新发展,同时打压我国有代表性的科技型企业。大力鼓励拥有自主可控核心技术企业发展,是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国防综合实力增强、国防安全得以保障的必经之路。

  军工客户对军事信息保密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决定了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军工客户采购物资的交货时间、地点、批量、物资特点等信息都直接或间接的涉及军事机密,会影响相关单位的安全性,因此为保证军工采购的保密性,保证军事活动有效进行,军工客户对供应商的保密及安全意识有严格的要求。

  军品相比民品具有个性化、小批量的特点。军方对同一装备会依据应用环境、指标、参数、性能提出特殊的要求,并要求配套厂商配合研制,定制化的特性较为明显。

  军工客户的采购具有强计划性的特征,型号产品从列装到最终淘汰的周期较长,后续维护、修理的售后需求延续性强,且变更供应商需要较复杂的流程,因此军方采购一般较为稳定。同时,由于军方的结算流程较长,付款周期较长,所以军工客户往往会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确保稳定、高质量的供货。

  由于军工客户对物资的需求大都具有周期短、数量不定、地点指定、质量标准高等特点,要求供应商对军方的订货及时准确地做出反应,并且严格按照要求交付产品。因此,供应商需要充

  供应商一旦进入军工客户的《合格供方名录》,一方面意味着被纳入严格的军方采购管理体系,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意味着与军工客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军品一旦列装批产,如无重大技术更新或产品问题,军方原则上不会轻易的更换该类产品供应商,并对后续的产品维护、更新、升级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因此,军品市场具有一定的排他性。

  其他应用领域行业特点:电网作为能源的承载企业,森林防火行业承担着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发展林业、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等责任,都关系战略和经济运行的安全;电力行业、森林防火行业与军工行业有类似的特点。

  从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来看,军工电子信息产品以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为目标,对质量要求十分严格;同时相关产品多数为定向研制,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企业必须具备较强的技术储备和自主创新能力。因此,军工配套企业为满足军工客户的高要求,既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又需要在科研、技术创新方面拥有强大的实力。此外,由于高端信息化武器装备研制周期普遍较长,需要对相关技术有深刻的理解和扎实的技术积淀,并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才能保证产品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

  从公司所处细分领域的技术特点来看,军工领域的光电产品是光学设计、机械设计、软件设计、电气设计、精密加工、精密装调、光电测试、图像处理等多技术领域的集合,涉及领域全面且广泛。技术上受到国外技术封锁和产品禁运的影响,技术发展方向只能依靠自主研发,涉及从基础原理的掌握到实际工程实现及批量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发展、完善,不仅单一专业水平要求高,而且专业间的技术沟通与协调一致具有较大难度。通常需根据任务诉求,对各专业技术指标进行合理取舍,其技术指标的多学科关联性导致系统研制的复杂性大幅提升,因此要求技术团队既精通各自专业,又具备较高的科研技术背景的覆盖性和互补性,拥有自主核心技术且符合军工标准的企业相对较少。

  从服务要求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制导类武器,此类武器成本高昂,结构复杂,对技术指标、可靠性、稳定性要求十分严格。因此,配套供应商在提供相应配套产品的同时,往往需要在测试、检测、模拟等方面提供全方面的配套服务。在此背景下,具备全方位、高技术的军工配套企业更有机会取得军方客户的青睐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特性、细分领域的技术特点以及服务要求三个方面均会对行业新进入者产生一定的技术壁垒和门槛。

  公司是一家将像方扫描成像制导技术、多光学波段合成技术等先进光电技术应用于光学制导类武器研制的企业,致力于服务国防科技工业先进武器系统研制等领域,专注于为武器系统研制提供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激光对抗和光电专用测试等方向的高精尖组件、装置、系统和解决方案。

  在光学制导领域,公司在国内提出了基于像方扫描的成像制导技术,在光学制导多项关键技术方面拥有较大技术突破,整体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有效支撑了若干重点型号装备的研发、生产和装备;在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领域,公司为国内龙头企业,处于行业的地位,其多项产品填补了国内产品的空白,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为我国高端制导武器的研发、设计和生产提供了有力支撑,有效保障了我国制导类武器的打击能力;在激光对抗系统领域,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攻关和积累,在国内实现了基于动平台对动目标的精准毁伤;光电专用测试领域,公司掌握核心技术,处于国内细分领域梯队。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专业方向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技术积累,提出30项专利申请,其中发明21项,实用新型9项,公司新增软件著作权7项。

  自成立以来,公司作为联合承研单位完成了2项纵向课题的研究,涉及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前沿研究领域;公司承担了4项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工程等重大型号配套研制工作,20余项重点武器型号的配套研制工作。同时,公司与多家军工集团所属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共完成工程项目100余项。公司攻克了像方扫描成像制导、大视场高速红外成像制导等多项关键技术难点,形成多项核心技术,获得2016年度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等多项重要奖项。丰富的科研项目经验及获奖经历,是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亦是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配合总体单位研制的多个光学制导类产品不断优化,陆续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同时配合总体单位及军方需求,积极参与多个重点型号的论证和研制。配合总体单位和军方新型号任务设计验证及仿真测试的需要,进行大量的方案论证,并中标多个项目。

  公司主要产品是先进军用光机电一体化产品,主要客户为军方、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客户对相关设备供应商的选择极为严苛,需要实施严格的供应商评价程序。公司凭借领先的核心技术、优越的产品质量、的服务能力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取得了客户的认可,目前已是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新光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等军工集团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同时也开始直接为军方提供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疫情的影响,在上半年与客户的交流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下半年积极与客户对接,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属于国防科技工业重要分支,其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与国防科技工业较为一致。军方根据军事需求与其综合计划制定武器装备采购计划,并与总体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总体单位根据军方合同分解生产计划,并按该计划向分系统、原材料等配套供应商进行采购,配套供应商向其原材料/元器件供应商采购相应原材料。

  总体单位以国内十二大军工集团为主,涉及行业、领域分工较为明显,需求较为集中,竞争程度相对较低。配套供应商主要由国内十二大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部分民营企业组成,竞争程度和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配套供应商的原材料供应商数量较多且分散,其竞争充分、市场化程度较高。

  2020年世界军事斗争形势并未因疫情而降温,作为美、俄退出《中导条约》后的年,美、俄都在抢先研制试验新型导弹,特别是高超声速导弹武器,超级大国军备竞赛的苗头显现。俄罗斯密集完成“锆石”高超声速巡航导弹实战性试射、美国吸气式高超音速武器(HAWC)、“空射快速响应武器“(ARRW)急切开展测试,预示着世界即将进入高超声速巡航武器时代。高超声速导弹已经成为军事强国角逐的支撑装备,高超声速巡航导弹也从技术验证迈入实战化应用阶段。

  在光学制导领域,单一制导体制的局限性突显,多模、复合制导成为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红外成像作为高性能超音速飞行器的导航与末制导制式之一新光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将随着高超音速飞行器的需求牵引,红外成像技术在提升作用距离、提高环境适应性方面发展良好;针对多种自然、人工的遮蔽与压制型干扰的红外成像系统需求迫切。高超音速飞行器的制导导航信息获取、自主系统多光谱信息感知、高性能光学系统的小型化,依旧是目前国际国内军工部门追求的热点之一。保证高性能指标的同时,提供高性价比制导系统,是科研生产企业所面临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的挑战。

  军用半实物模拟仿真是现代信息化、智能化武器装备研制、试验、效能评估和训练的核心技术之一,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为光学制导武器的研发、测试及验证提供光学动态目标或场景。目前世界各国均认识到仿真技术在军事领域的巨大作用,将军用仿真领域的竞争视为现代化战争的“超前智能较量”,并把建模与仿真看作“军队和经费效率的倍增器”和影响安全及繁荣的关键技术之一。军用仿真系统成为研究未来战争、设计未来装备、支撑战法评估、训法创新和装备建设的有效手段,并贯穿于武器装备的体系规划、发展论证、工程研制、试验鉴定与评估、作战使用研究、综合保障直至报废全生命周期,是制导武器系统研制不可跨越的阶段。

  随着制导武器的快速发展和作战场景的复杂化,对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报告期内呈现的发展趋势为:随着光学制导技术的发展,光学模拟仿真技术向着多波段、多模复合方向发展;为了评估制导武器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动态场景与激光干扰复合模拟仿真技术得到迅速发展;大面阵红外探测器的应用带动了高分辨红外动态图像仿真技术的发展;在日趋紧张的国际大环境下,国产化红外动态场景仿真软件迎来发展机会。

  激光是当今国防技术史上的突破性发展,它能以光速与目标接触,操作精度高,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以色列等主要发达都将高能激光装备作为其提升对外威慑和打击能力的重要手段。

  2020年MBDA英国公司及其合作伙伴正在研究龙火计划(DRAGONFIRE),也被称为定向能武器能力验证程序(LDEW CDP),该激光武器可安装在舰船上,通过高能光束摧毁敌方无人机和导弹。MBDA法国公司开设新的激光装置测试,旨在测试激光对材料的影响,并为军方编制激光武器使用说明。美国海军正在研究多个激光武器系统,在USS“杜威”号驱逐舰上已经部署了新型炫目激光武器(ODIN),用于跟踪,摧毁来袭无人机。美波特兰号在太平洋测试了诺格公司研制的150千瓦级激光武器系统演示机(LWSD)摧毁无人机。德国联邦国防军装备与由MBDA德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莱茵金属武器弹药责任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旨在研制、集成一款激光武器演示样机,以支持德国海军海洋环境中的测试。

  报告期内受到无人机快速发展影响,对高精度、低成本防空系统提出急迫需求,凸显出激光武器具有查打一体化、低成本、效率高的特点。高功率、远距离、多波段集成光电对抗和硬毁伤能力成为技术发展的趋势。车载平台技术已趋成熟,机载平台系统成为技术发展新的突破方向。复杂环境下的目标探测识别及跟踪技术是系统应用于实战环境的关键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08.62万元,同比减少3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9.29万元,同比减少6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65万元,同比减少104.97%。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减少主要系总体单位研制任务及交付计划向后调整,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企业延期复工复产,导致公司产品交付及验收向后延迟,致使本期收入减少,相应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年减少。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其他上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集团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执行当年年初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单位: 元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哈尔滨永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简称“永鑫公司”)、深圳市睿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简称“睿诚公司”)、哈尔滨天悟检测有限公司(下称简称“天悟公司”)和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简称“睿光公司”)四家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72号)核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7月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合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2,250,000.00元,累计发生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7,041,585.11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号《验资报告》。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2)截至2020年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23,649,444.21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12,622.58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620.40元。

  综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256,078,774.15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35,191,087.11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228,447,291.45元,具体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年7月16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上述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专户1、本公司已于2019年 7月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8011,存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2、本公司已于2019年 7月5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455,存储募集资金135,616,6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3、本公司已于2019年 7月5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56,存储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 “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4、本公司已于2019年 7月5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存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其中包含未支付发行费12,748,377.58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9日注销。

  专户5、本公司已于2019年 7月5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2089,存储募集资金142,340,192.45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6、根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睿光”)于2019年8月28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180,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惠州睿光于2019年9月6日与本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56,078,774.15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2020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35,191,087.11元,其中228,447,291.45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的投资产品及收益凭证246,000,000.00元,存入华泰证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160,743,795.66元。

  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的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0年8月10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承诺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对于该账户的开立与使用,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406,743,795.66元。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秀丽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秀丽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辞任监事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秀丽女士通过福建大田哈博永新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347 股。鉴于张秀丽女士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补选出新监事就任前,张秀丽女士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对张秀丽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1年 3 月 15 日召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陈国兴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届监事会监事,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陈国兴,男,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企业改制上市实务研讨班专业培训结业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2011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炼钢总厂自动化技术员、人事处科员、办公室科员,中国永联村党委办公室科员。2015年12月至今就职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

  陈国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持有福建大田县盈新龙飞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大田哈博永新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86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192,878.99 元;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94,059,821.64 元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0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定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红利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由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新光集团有限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长远利益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召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康为民、康立新、曲波、王玉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所发生的,系出于确保维持公司正常持续经营与发展之目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新光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人民币 160.30 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持有上述关联方哈尔滨新光飞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88%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康立新持有上述关联方飞天12%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飞天系关联自然人直接控制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2、2020年5月18日,公司关联方飞天设立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翔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天”)并持有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确认翔天同样属于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1.关联方飞天依法存续经营,主要从事自有房屋租赁,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2.关联方翔天依法存续经营,拥有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经营状况良好,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飞天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代为缴纳水、电费,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代缴价格以届时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规定价格为准,关联方不收取其他任何服务费用。关联方在每月查水表、电表时通知公司,双方共同查看用水用电情况,公司每月月底前,向关联方支付水、电费。

  2.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翔天2021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在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基础上,关联方为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安服务,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维护,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等,以及室内设备维修等特约服务。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交易双方根据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与关联方飞天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入驻飞天光电产业园所产生,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收取水、电费是以飞天光电产业园为整体收取单位,水、电费须由关联方代缴。同时,由于公司入驻飞天光电产业园区,整个园区的物业服务由关联方翔天整体提供,且其为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分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安服务,清洁服务以及室内设备维修等特约服务等,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上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 2021 年 4 月 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 新路 1294 号 TA 楼 15 层)。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线,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 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2019年7月22日,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光光电的保荐机构,对新光光电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9年7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08.62万元,同比减少3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9.29万元,同比减少6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65万元,同比减少104.97%。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减少主要系总体单位研制任务及交付计划向后调整,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企业延期复工复产,导致公司产品交付及验收向后延迟,致使本期收入减少,相应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年减少。

  上述问题不涉及整改事项。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08.62万元,同比减少3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9.29万元,同比减少6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65万元,同比减少104.97%。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减少主要系总体单位研制任务及交付计划向后调整,以及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企业延期复工复产,导致公司产品交付及验收向后延迟,致使本期收入减少,相应导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上年减少。除前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未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相关方面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

  批产产品方面,军方型号产品研制需经过立项、方案论证、工程研制、设计定型与生产定型等阶段,从研制到实现销售的周期较长。作为高端武器装备的配套供应商新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研发的产品通过客户鉴定并定型后,标志着公司产品达到客户要求。当公司产品应用的武器装备通过军方鉴定并定型后,方可批量生产并形成销售。在军品定型过程中,若公司研制的新产品、新技术或总体单位型号产品没有通过鉴定并定型,则将影响公司未来批产产品的收入规模。

  研发产品方面,公司研发产品因个性化需求高、指标参数要求严等因素,导致前期研发难度较高、投入较大,公司存在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付研发产品或无法突破技术瓶颈以达到客户要求的风险。

  民用产品的研发主要是将公司现有技术,针对不同的应用背景特点,研发不同软件和硬件产品,由于公司在民用领域经验比较少,部分研发产品可能存在无法广泛推广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涉及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激光对抗系统、光电专用测试等方向,主要应用于以导弹为代表的制导类武器。虽然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严格遵守质量体系标准及军用质量体系标准的要求,但因高端武器装备系统过于复杂,是多学科有机结合的产物,在研制、论证、生产过程中均存在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可能。此外新光集团有限公司,由于军工客户对军品执行严格的“双归零”规定,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执行较长周期的产品验证和确认。因此,公司产品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业务实行增值税免税政策,对该部分收入对应销项税额予以返还或免税。在实际操作中,由于流程较长,涉及政府部门较多,公司该业务涉及的销售合同备案时间较长,在收入确认时点存在部分合同尚未完成备案的情形。对未能及时进行备案的合同,公司在收入确认时点按照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计提应交增值税,待取得合同备案后,再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退税,并在确定可以收到退税款时将其计入当期其他收益。

  同时,对于公司该类产品销售,在审价未批复之前,针对尚未审价完毕的产品,公司以合同约定的暂定价格确认收入;待审价完成后,公司与客户按照审定价格,根据已销售产品数量、暂定价与审定价差异情况确定补价总金额,公司将补价总金额确认为当期销售收入。由于公司无法预计军品补价收入的具体时间及金额,补价收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由于该类产品销售业务的税收政策及补价取得时间、金额均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从而使得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一定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2,408.6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5.25%,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产品交付及验收向后延迟。尽管公司积极与客户沟通进行产品交付及验收事宜,但若未来公司产品交付及验收进度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民品收入占比增加。主要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司紧急将成熟技术用于体温智能监控领域,研发出人体温度智能筛查系统,在2020年形成一定批量的销售,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如果未来公司民品无法形成稳定销售结构或无法及时形成对市场需求的反馈,将对公司民品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军用产品方面,部分有技术储备的民营企业未来可能成为公司潜在竞争者,进入军品市场,影响市场竞争格局,导致公司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此外,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增加批量生产的型号种类,公司批产产品收入将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若军方相应型号订货计划调整,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